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学生处以制度建设为契机,本学期以来,在前期调研、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工作起导向作用的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5月20日下午,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学生处在五山校区行政楼202会议室召开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学生处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各系辅导员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学生处处长张镜怀指出,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辅导员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举措之一。学工队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稳固的重要性。辅导员在我院从事德育工作,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成长成才,对校风学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非常重视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根据新情况和新变化,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辅导员队伍更好地发展,在政策上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切实的保证。
此次修订的《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前期学生处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学工队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办法主要对辅导员的考核标准、考核原则、实施步骤、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形成制度加以保证,激发辅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
座谈中,各系书记、辅导员代表及学生处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使办法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
此外,与会人员还参与讨论了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整体思路。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机制建设》规划要求,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为1学分(或1.5学分),24学时,于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定最终成绩,由教务处编入人才培养方案。与会人员就纳入学分认证的内容、认证程序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学生处非常重视学工队伍对上述办法、方案提出的各种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据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将根据讨论形成的共识,做进一步修改,上报学院批准后执行。从制度上支持和保证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努力做好示范性院校建设的各项工作。
(学生处:邹磊磊/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