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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批准,我院2012年共有209名学生获得高校助学贷款,合计人民币118.87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5.51%。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学生处在一丝不苟做好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的同时,从物质资助工作和育人工作相结合的角度,非常注重从各个相关环节入手,着力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教育附加值。

——培养学生诚信意识。通过组织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贯彻诚信教育理念。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按书面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毕业后按期按额向银行还本付息。如违反合同约定,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阻碍自己继续向银行贷款,严重者将受法律制裁,树立学生敬畏法律精神。

——培养学生感恩意识。大学生为什么在校期间自己免担保免抵押就可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而且毕业后才开始还本付息,是因为有了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学院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向银行提供贷款风险保证金,从而使学生成功获得贷款。用此知识教育学生首先感恩国家、感恩学校;同时,学生顺利获得助学贷款,也是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加班加点办理相关业务、辛勤付出的结果,以此教育学生感恩老师。

——培养学生自强进取的品格。获得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须按时还本付息,学生须有工作才有收入,才具有能力还款。在校期间,我们特别注意帮助贷款学生树立自强进取的观念,鞭策学生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顺利毕业、成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从而为以后顺利还清贷款奠定良好基础。

——培养学生认真严谨作风。助学贷款的申请需要办理一系列严格的书面手续,书面材料的填写、整理需要学生认真严谨的态度,才能确保材料申报有效,稍微一点差错、一处涂改,都会导致助学贷款合同无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核助学贷款申报材料,填写前要求学生一丝不苟填写各种表格,发现错误的及时要求整改,以此培养学生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同时也确保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有效性。

学院领导一贯强调,学生资助工作是经济资助与精神扶持相结合的“双扶”工作。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正是我院一直很好利用助学贷款政策,全面做好助学贷款学生的“双扶”工作,提升其教育附加值,才有连续两个学年获得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评估优秀的好成绩。

(学生处:张武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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