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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暨第三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的通知》(粤高学委[2011]1号)精神与要求,现就有关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并缴纳会费的各高校的学生工作者(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学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二、第三届广东省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的高校专职学生工作者(指在一线的院系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3.长期以来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三、推荐名额与评选方法
  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分给我院的“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为1人,“红棉奖”的推荐名额为1人。请各系积极推荐本系符合相关条件的候选人,相关人员也可自荐报名。
  学生处将组织相关领导与人员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送学院领导审批后上报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四、相关要求
  请各系或自荐人员于12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候选人的相关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科(五山校区行政楼3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lizw@gtcfla.net。
  “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是: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课题的获批证明等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
  第三届广东省学生工作“红棉奖”候选人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是: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学生工作感悟或新的材料。其中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材料的内容与要求为:⑴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成果等;⑵ 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⑶ 以自己的学生工作经历为内容,第一人称撰写一篇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2000字左右)。

  附件:1. 关于评选“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暨第三届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的通知;
     2. 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 2011年广东省第三届学生工作“红棉奖”申请表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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