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78年举办的广东外国语师范学校和1983年举办的广东艺术师范学校,2001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2021年,通过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办学,广东省民政职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广东省贸易职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三所中职学校并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学校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聚焦商务服务、新兴信息技术服务、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打造了教师教育类、语言文化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财经商贸类、餐饮服务类等特色专业群。目前学院共设置10个二级学院,专业51个,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重点、品牌、中央财政支持专业14个。
学校共设置13个管理机构,服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顺利开展。
学校秉承“学贯中西、德艺双馨”的校训,坚持“善知善行、尚德尚艺、开放合作、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教师教育出精品、职业教育创品牌”的办学思路,通过“人才培养个性化、教学成果作品化、教学手段信息化、教学视野国际化”的教学“四化”改革,构建了“HAPPY+”双核协同(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获“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课程示范教学单位”。
学校紧贴市场办学,每年招生时将依据实际情况对专业进行适当调整;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平均就业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创新能力满足度高于全国高职平均水平。
学校在依托教学、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学前教育领域、中小学教师培训、餐饮人才培养、外经贸人才培养、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等方面为广东省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支持。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其入党材料的转移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精神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粤外艺职院党〔2009〕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离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我院。(一)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而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而户籍转往生源地或其它地方的,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暂缓就业的,经所在系党总支审批,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党总支(支部),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五)到其它高校入学的,转至该校党委组织部。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方法和相关要求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向所在党支部交清党费。党费统一缴至2012年6月。
(二)各系党总支统计本系毕业生需迁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情况,填报《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于6月13日前送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党委组织宣传部填写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由系党总支统一领取并于6月20日前发放至毕业生党员本人。
(三)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院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所写的党组织(一般是县处级以上党的组织部门)报到,及时办理组织接转手续。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或原所在系党总支联系,寻求解决办法。不能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未办理接转手续或未退回学院者,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
(四)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须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登记表》(附件2)并送所属系党总支审查。各系党总支审查后,根据登记表汇总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名册》(附件3),并连同登记表于6月20日前送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批。经党委组织宣传部批准后,《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登记表》交由各系党总支存查。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满后应及时回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流程为----本人申请----系党总支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登记表》上填写意见----本人持表到党委组织宣传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五)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未能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纳入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实施教育管理。
(六)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七)各系党总支(支部)要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建立本系党员组织关系基本情况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八)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和以上要求,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主动配合党组织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和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38459366,联系人:许均招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