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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高职表演教指委[2013]1号
  一、指导思想
  根据粤教高函〔2013)6号及粤高职教指函[2013]号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理论创新,深入研究和探索有效培养实践性表演艺术人才的途径和手段,进一步推动我省高职院校表演艺术类专业和课程的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申报者可在本《2013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方向范围内,参考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申报。
  (二)教学改革项目以广东省高职院校表演艺术类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等在高职表演艺术教育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动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基础理论研究要突出学术价值,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深刻把握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体现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三)申报者应认真组织课题论证,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领导小组。
  (四)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各高职院校申报已经设置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必须首先取得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才能申报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课题类别与经费
  教改项目分为两个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申请书封面左上角填写)
  根据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粤高职教指函【2013】1号文《关于组织做好2O13年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教改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四、课题期限
  课题期限有两种:一年期课题、两年期课题。(在申请书封面左上角填写)
  申请者除根据申报指南中所列方向外,还可结合自己所从事的表演艺术类专业和相关课程建设及大学音乐教学的实际工作,特别是当前表演艺术类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本次教改项目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中选择立项,立项总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70%,青年教师项目不低于立项总数的30%。

  五、课题研究方向及范围
  1、表演艺术类专业人才需求状况研究
  2、表演艺术类专业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研究
  3、表演艺术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研究
  4、表演艺术类专业建立“政、校、行、企”深度合作机制建立与运行研究
  5、表演艺术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监控研究
  6、适应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培养目标的教材建设研究
  7、表演艺术类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研究
  8、表演艺术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9、适应表演艺术类专业戏曲发展与培养研究
  10、适应于高职艺术类舞蹈特点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11、适应表演艺术类专业器乐发展与培养研究

  六、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每个课题的主要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2、重点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岗教师;一般课题申请者则条件不限。

  七、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登陆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教指委群(群号:209185379)共享下载《2013年度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填写各栏目相关内容。
  2、申请人4月30日前填写好《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纸制版申请书挂号(勿快递)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综合楼1203(邮编:510640);电子版文件,发送至jincz@gtcfla.net。

  八、其它注意事项及建议
  1、重点项目选题要有高度,应着重研究目前高职教育特别是表演艺术类专业建设面临的比较突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有明晰的理论指导,采用有效方法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科学的定性或定量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或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般课题,项目选题要具体且有针对性,不宜过于宽泛,可结合工作实践,将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中某一层面的问题列为研究对象。
  2、2013年度10项左右为重点课题,其余为一般课题。课题的主要成果形式包括课题结题报告、专著、教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
  3、时间安排
  本年度课题分为一年期课题和两年期课题两类,由立项申请者自行决定申报。一年期课题必须在立项后1年内结题,立项后第六个月提交电子版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两年期课题必须在立项后2年内结题,立项后第十个月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                                   
  2013年4月30日前,立项申请者提交《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含纸质与电子版),逾期不予接受。
  2013年5月15日前,广东省高职表演艺术教指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立项课题。
  一年期课题组和两年期课题组分别于2013年11月31日和2014年5月31日前,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电子版,专著和教材仅需提供封面、目录、封底的电子版资料;文章需要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本人文章的电子版资料;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资料),广东省高职表演艺术教指委组织中期检查。
  希望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广大音乐教师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3年度高职高专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需填写《课题申请书》(可复印)一式二份,挂号邮寄至以下地址,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13年课题”字样。另外,将《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发到收件人的电子邮箱中,在电子邮件的主题中同样注明“2013年课题”字样。受理《教改课题立项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以邮戳和电邮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38458399
  电子邮箱:jincz@gtcfla.net
  联 系 人:金超哲

  附件:1.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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